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并提出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新要求。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围绕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城乡建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人民生活高质量这‘六个高质量’发展任务”,“坚定文化自信、打造文化标识、讲好江苏故事、建好精神家园,把文化强省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一、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级地方层面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其中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综合文化站等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促进江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入免费时代。
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数字图书馆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文化馆总分馆制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由2010年的601平方米增加到1490平方米。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亮点纷呈。各地结合当地文化特点和百姓需求创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张家港市率先在全国提出“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并推进实施,网格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单元,全市所有人口都成为服务对象。苏州市吴江区“区域文化联动”以广场文化活动的方式开展巡回演出,建立区域内文化交流、互动、共建、共创、共荣的机制和格局,受惠人群累计超100万人次。
二、文化产业发展提质升级更好满足人民需求
文化产业规模增长体现江苏实力。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48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4%。2011-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长达到21.01%,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2015年底,全省共有文化企业12万家,居全国第二位,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800多家,占全国的13.83%,居全国第一位。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5070家,已经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实现集聚发展。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加快,打造了200多个不同主题、形态多样、功能互补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落户无锡市滨湖区,布局数字拍摄和后期制作产业,2016年实现产值20多亿元,用3年时间完成了传统影视基地10年的发展。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入选第五批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实现我省零的突破。
文化金融合作助推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江苏省文化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以及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认定、试验区创建、特色机构认定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与江苏银行签署文化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对文化产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和创意引领,助力江苏文化产业新一轮发展。
三、艺术生产屡攀高峰讲好江苏故事
艺术创作生产成果丰硕喜人。话剧《枫树林》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昆曲《牡丹亭》获“文华优秀剧目奖”,锡剧《一盅缘》获“文华剧目奖”。越剧《柳毅传书》、儿童剧《青春跑道》获第二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儿童剧《留守小孩》、舞剧《绣娘》获第十二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大奖基金引领江苏艺术高度。2013年,我省整合了原有的舞台艺术和美术奖项,首次组织专业艺术政府奖“江苏省文华奖”,更加提高文艺评奖机制的“含金量”,凸显了政府最高奖对精品生产的导向作用。2015年,江苏参照国家艺术基金模式,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政府艺术基金,改变了以往财政投入直接“养人”的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真正生成艺术创作生产的内在动力。
文化展演交流打造精彩江苏。2017年,我省举办第三届“江苏省艺术展演月”,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精彩江苏艺术展演月”,这是江苏省文化厅唯一保留主办的节庆活动,集中展示江苏地域文化节庆品牌,成为江苏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欢乐春节·精彩江苏”、第三届中美文化论坛、世博会江苏活动周文化艺术展演等大型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活动,推进友城文化交流,奏响江苏声音,讲好江苏故事。
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有效传承江苏文脉
文物保护工作家底更加雄厚。全面完成江苏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100余万件(套)文物全部审核录入全国文物数据库,建成全省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全省新增10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单位总数达226处,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取得重大突破。2014年,中国大运河(江苏段)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率先编制和公布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启动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确定苏州市为我国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牵头城市,南京市为我国明清城墙申遗牵头城市,南京列入“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城市。
非遗保护传承形成健全体系。2012年开始,江苏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所有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中长期保护规划工作。修订《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基本建成了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的全覆盖。2016年,苏州出台全国首个濒危非遗保护政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濒危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抢救性保护。
五、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释放发展红利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将条线执法转换为网格化综合监管的改革思路,形成了“同城一支队伍、执法力量集中在市级”的突破方向,各设区市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2015年至2017年,在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重大案件评比和案卷评查中,江苏获奖总数位列第一,人均办案数全国第一。
全力推进文化政务“一张网”建设。加强组织,协调会办,以问题为导向,以突破难点为抓手,主动参与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拓展,为全面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打下了坚实基础。积极转变职能,坚持放管结合,简化审批流程,推进网络服务,演出和互联网类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展开。全省文化系统全面完成各项既定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市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全省105家文艺院团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实现“建立制度并入轨运行”的工作目标。南京图书馆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成效显著,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改革试点提供经验和范例。
一、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级地方层面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其中明确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综合文化站等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促进江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入免费时代。
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数字图书馆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文化馆总分馆制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由2010年的601平方米增加到1490平方米。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亮点纷呈。各地结合当地文化特点和百姓需求创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张家港市率先在全国提出“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并推进实施,网格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单元,全市所有人口都成为服务对象。苏州市吴江区“区域文化联动”以广场文化活动的方式开展巡回演出,建立区域内文化交流、互动、共建、共创、共荣的机制和格局,受惠人群累计超100万人次。
二、文化产业发展提质升级更好满足人民需求
文化产业规模增长体现江苏实力。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481.94亿元,比上年增长9.94%。2011-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长达到21.01%,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2015年底,全省共有文化企业12万家,居全国第二位,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800多家,占全国的13.83%,居全国第一位。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5070家,已经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实现集聚发展。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加快,打造了200多个不同主题、形态多样、功能互补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落户无锡市滨湖区,布局数字拍摄和后期制作产业,2016年实现产值20多亿元,用3年时间完成了传统影视基地10年的发展。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入选第五批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实现我省零的突破。
文化金融合作助推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江苏省文化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二十条政策措施》以及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认定、试验区创建、特色机构认定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与江苏银行签署文化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对文化产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和创意引领,助力江苏文化产业新一轮发展。
三、艺术生产屡攀高峰讲好江苏故事
艺术创作生产成果丰硕喜人。话剧《枫树林》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昆曲《牡丹亭》获“文华优秀剧目奖”,锡剧《一盅缘》获“文华剧目奖”。越剧《柳毅传书》、儿童剧《青春跑道》获第二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儿童剧《留守小孩》、舞剧《绣娘》获第十二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大奖基金引领江苏艺术高度。2013年,我省整合了原有的舞台艺术和美术奖项,首次组织专业艺术政府奖“江苏省文华奖”,更加提高文艺评奖机制的“含金量”,凸显了政府最高奖对精品生产的导向作用。2015年,江苏参照国家艺术基金模式,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政府艺术基金,改变了以往财政投入直接“养人”的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真正生成艺术创作生产的内在动力。
文化展演交流打造精彩江苏。2017年,我省举办第三届“江苏省艺术展演月”,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更名为“精彩江苏艺术展演月”,这是江苏省文化厅唯一保留主办的节庆活动,集中展示江苏地域文化节庆品牌,成为江苏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欢乐春节·精彩江苏”、第三届中美文化论坛、世博会江苏活动周文化艺术展演等大型对外文化交流和贸易活动,推进友城文化交流,奏响江苏声音,讲好江苏故事。
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有效传承江苏文脉
文物保护工作家底更加雄厚。全面完成江苏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100余万件(套)文物全部审核录入全国文物数据库,建成全省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全省新增10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单位总数达226处,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取得重大突破。2014年,中国大运河(江苏段)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率先编制和公布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启动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确定苏州市为我国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牵头城市,南京市为我国明清城墙申遗牵头城市,南京列入“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城市。
非遗保护传承形成健全体系。2012年开始,江苏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所有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中长期保护规划工作。修订《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基本建成了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的全覆盖。2016年,苏州出台全国首个濒危非遗保护政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濒危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抢救性保护。
五、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深入推进释放发展红利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顺利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将条线执法转换为网格化综合监管的改革思路,形成了“同城一支队伍、执法力量集中在市级”的突破方向,各设区市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2015年至2017年,在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重大案件评比和案卷评查中,江苏获奖总数位列第一,人均办案数全国第一。
全力推进文化政务“一张网”建设。加强组织,协调会办,以问题为导向,以突破难点为抓手,主动参与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向纵深拓展,为全面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打下了坚实基础。积极转变职能,坚持放管结合,简化审批流程,推进网络服务,演出和互联网类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展开。全省文化系统全面完成各项既定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市县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全省105家文艺院团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实现“建立制度并入轨运行”的工作目标。南京图书馆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成效显著,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改革试点提供经验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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