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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柳:构建长三角跨区域的世界级产业集群

发布时间:2020-12-02 文章来源: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作者:陈柳


内容摘要:

随着疫后国际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以及产业链本地化、毗邻化、区域化的趋势,单个区域集群的参与国际竞争优势正在逐渐弱化。当前,长三角推进产业集群建设仍是以市、县这样的行政单元作为主体,客观上是以地理界限将产业集群分割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世界级集群的打造。构建跨区域的世界级产业集群应当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成为长三角产业合作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将单一地域的产业集群的网络组织扩展成为多地域的产业集群网络,变产业集群内的分工为产业集群间的分工,从而缓解长三角区域之间产业过度竞争,增强稳产业链供应链的效能,让长三角的产业集群在“十四五”时期为我国科技自主自强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构建跨区域产业集群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现实需要

产业循环畅通是形成双循环发展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十四五”时期,长三角在国内国际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一个重要的着力点是构建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世界级产业集群,这需要发挥长三角跨区域的整体力量。

第一,长三角担负我国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的重任要适当进行目标聚焦。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我国畅通产业双循环的重要载体,长三角是我国最有条件构建世界级产业集群的地区。但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世界级产业集群不可能数量太多,发达经济体总是在若干个产业领域在世界上具有竞争优势,一方面,长三角各个地区可以根据各自产业发展条件进行定位,但是从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参与国际竞争来说,则需要聚焦有限的几个领域,这就需要长三角范围的跨区域联合。

第二,长三角构建世界级产业集群打破一定的地理行政界线。美国硅谷的互联网经济和西雅图的航空产业集聚,日本、德国的汽车产业集聚,台湾新竹的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包括珠三角深莞以华为、中兴为代表的通讯行业集聚。这些产业集群的边界并不是以严格的地理界限为标志的,而是因为科技要素的网络化共享形成的。因此,长三角要集中力量打造世界级的产业集群,就要突破一市、一县这样较小的地理尺度,应当强调跨区域的集群合作和资源整合。

第三,跨区域的产业集群应当成为一体化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跨区域产业集群本身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一体化问题。长三角一体化的在交通、环境、能源、民生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但由于我国转型时期较为特殊的地方政府竞争性体制,开展有效的区域产业合作始终是一个难点,而跨区域的产业集群建设可以成为产业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目前,在长三角“一岭六县”等省际毗邻地区的一体化建设中,已经初步提出了共同打造“两山”转化样板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创新成果承载区的规划,而跨区域产业集群的内涵还可以更为丰富,比如:历史上具有传统产业联系的苏南、上海、浙北临近地区应当以产业集群的形式打破行政壁垒;跨区域的产业集群一体化是省域、市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抓手;将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协作分工转变为产业集群间的分工,提升长三角整体产业竞争力。

第四,跨区域的产业集群可以在稳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单个行政区域或者产业集聚区内进行产业链和供应链的保障是不经济、也是不现实的,迫切需要长三角范围内的协同合作。当前长三角为稳供应链产业链而普遍提出的“链长制”,需要有更高的站位。在未来发展格局中,如果能够实现将分散的地区产业整合成整体产业链或大产业群,并通过对具有上下游供应关系的产业集群进行有效的跨区域联结,则既能够提高整体产业链上企业的竞争优势,又能够利用区位比较优势提供产品、技术、服务以及相似背景人力资源方面的配套共享,那么区域经济就容易形成分工协作的产业格局,实现区域分工与竞争的均衡,提升整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五,跨区域产业集群可能是缓解长三角区域之间产业过度竞争的一个有效办法。长三角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各地对战兴产业、前沿产业的项目竞争白热化,一些地方不仅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补贴,甚至深度介入企业融资,将政府资源与招商引资项目的经营成败深度绑定,其中固然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也形成了很多负面效应。当然现实同时也表明,采用产业行政规划的方式指导“这个地方搞什么产业、那个地方不搞什么产业”,实践上是行不通的。构建跨区域产业集群可能提供了区域产业良性竞争的一条思路,尤其是将行政毗邻地区的产业集群规划在同一蓝图,在这样普遍联系的产业“大集群”中,要素流动障碍导致的扭曲有可能会得到缓解,地方政府的产业发展和竞争政策将相对容易协调。

二、建设长三角跨区域产业集群的良好基础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实施两年来,规划政策体系“四梁八柱”初步构建,软硬件建设取得显著实效,为长三角这一全国产业高地构建跨区域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交通一体化在内的基础设施一体化取得显著进展,为长三角打造跨区域产业集群提供硬件条件。长三角毗邻断头路不断打通,航空、铁路、港口枢纽建设不断提速,能源一体化初见雏形,传统经济理论中关于技术外溢和网络共享限定在产业集聚区之内、并随着地理范围扩大而递减的观点受到了挑战。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苏州、江阴等地在口罩等纺织类防护物质生产过程中,配套很多来自浙江绍兴、湖州地区;江苏沿江船舶海工的钢结构来自于苏北宿迁等地。这些长三角的供应链配置都可以在一两天甚至几个小时之内完成,我们不能说这在地理上是产业链分散的,不能说没有形成有效的产业集群,由于交通距离而将它们分割为不同的产业群落已经是不适时宜。

第二,后疫情时代数字技术应用进一步深化,为产业集群网络进一步突破地理尺度限制创造条件。尽管疫情对经济的冲击终究会过去,但疫情期间培养起来的数字化运营趋势却是不可逆的。经此一疫,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认知迎来升级,未来的转型需求将聚焦管理智能化、业务数字化、企业平台化、服务共享化等维度。企业主动拥抱数字化、打造智慧企业的决心和意愿得到指数级增强。可以预见,企业之间通过数字技术进行知识交流、供应链交易将更加频繁,长三角新基建加速更为此提供支撑,这些都有利于集群之间的合作。

第三,长三角地区具有天然的产业联系,在一体化过程中应当不断深化这种传统的产业联系。区域的经济条件、人文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历史和现实维度,是形成区域产业联系的主要基础。长三角人文相近、文化相通,化工、纺织、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在我国民族工业发祥时期就有普遍的联系;改革开放之初,上海的“星期天工程师”是苏南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的重要技术支撑;外向型经济时代,上海与昆山之间形成台资总部与制造高地之间的密切联系,成为外向型经济合作共赢的典范。当前上海进一步发挥国际城市的功能优势,苏浙皖扬制造业、数字经济以及前沿基础研究等长处,有条件实现更高层次的产业互动。

除此之外,前期长三角一体化过程中探索出的一些比较成功的做法,可以进一步推广到跨区域产业集群建设中,比如:

第一,飞地经济模式的升级应以产业集聚的形态为主。飞地经济是长三角的一个品牌,但现在相对欠发达地区也面临着环境、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制约,过去通过飞地经济转移的部分产业,现在欠发达地区同样不能承载。当前飞地经济应当以科技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基于差异化分工形成集群间协作为主。企业出于提升竞争力的内在动力,通过地域分工建构起企业原驻地产业集群和飞地产业集群之间的网络联系,进而通过园区联盟等形式,将既有资源传导至飞地产业集群,实现两者之间资源流动,带动产业集群双向升级。这种梯度化转移的模式,也是为长三角在“十四五”期间保持制造业比重稳定提供了迂回空间。

第二,共享性设施和制度安排突破单个集群的边界。在地理毗邻地区,以跨行政区的大集群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交通、电力、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会展中心、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和检验监测中心等功能性支撑机构建设,减少公共产品的重复投资,有效推进产业集群跨区域整合发展。此外,长三角正在加大创新券通用通兑政策实施的广度深度,但在“通兑”环节仍有梗阻,这一政策可以考虑通过园区联盟等形式,以跨区域产业集群为载体进行更深入的试验推广。

三、构建长三角跨区域世界级产业集群的建议

跨区域产业集群是长三角层面,乃至省域、市域层面一体化过程中统筹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新一轮的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值得重视。对此建议:

第一,将构建跨区域产业集群作为重要议题,尽快纳入到长三角一体化的规划和合作中。产业合作是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当前,可以考虑将跨区域产业集群作为产业合作的一个有效突破口,力争在三省一市层面上形成成果。建议:(1)借鉴上海等地编制产业地图的经验,长三角以产业集群为基础编制整体产业地图,根据集群之间的资源整合共享、产业链配套编制专项发展规划,从稳产业链供应链的重点任务出发,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长三角重点集群率先探索合作路径。(2)拟实施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要充分发挥在跨区域产业集群的引导功能,协调平衡产业集聚区、企业等各方利益, 创新产业集聚区跨区域合作的制度安排。

第二,上海聚焦高端产业跨区域集群合作,积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出保持先进制造业比重总体稳定、发力发展高端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上海的产业发展总体上还是受制于空间限制,通过跨区域的协调接力发展就尤为重要。建议:(1)上海发挥跨区域的总部经济优势,做周边产业集群优秀企业的总部。(2)上海积极布局相关的创新链方向,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提供高水平科技供给,发挥支撑全局高质量发展的重任。(3)上海聚焦布局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高端产业集群,在这些重要领域与长三角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形成跨区域产业合作的示范。比如,在地理接近的毗邻地区,上海张江和苏州工业园的生物医药产业连片互动发展;对新能源汽车这样产业链较长的产业,上海利用终端整车的优势与其他新能源车零部件集群形成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联系;在基础科学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领域,上海的相关产业集群与合肥基础研发学科群实现有效互动。

第三,长三角职能部门联合遴选若干示范区域,授予跨区域产业集群相应“称号”。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特色对重点地区授予产业集群的称号,仍然是当前推进产业发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式。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以市、县为行政单元授予产业集聚“称号”的方式,长三角经济职能部门尝试以产业联系、资源共享、网络互通为标准共同遴选若干共建的跨区域产业集群,这样较为正式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各方工作的推进和协调。

第四,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打造跨区域产业集群合作的虚拟化平台。结合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对象发展基础和优势,长三角率先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虚拟化转型试点,提出依靠虚拟化平台推动合作的思路。依托“链主”企业搭建区域级或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面向长三角整个区域的重点产业集群,推动企业数据向云端迁移。通过数字技术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各环节在平台上的互联互通,共享平台计算能力和数据资源,实现多主体在虚拟空间的集聚与协作,开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运维、供应链协同等业务。

第五,借鉴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生态示范区、飞地经济等模式创新考核思路,对跨区域产业集群进行跨行政区域考核。为了鼓励跨区域合作与协同,改变各产业集群之间独自发展、过度竞争的状况,考虑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飞地经济等已有探索运用到跨区域产业集群的合作中,制定跨区域集群的投资产出指标考核、土地资源共享的税收分享制度等,允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项目投资、税收等,经济指标在合作地区之间分解,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为长三角一体化的产业合作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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