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专访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资本市场炒作的统一大市场概念有误区

发布时间:2023-12-20 文章来源:财联社作者:郭松峤


①当前资本市场炒这个统一大市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交通、物流,二是供销社。

②应着力推进价格改革和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数据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同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财联社12月20日讯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的汇报。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内需潜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的重要抓手。要加快完善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和交易、数据信息、社会信用等方面的基础性制度,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制度规则立起来。要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刘志彪在接受财联社专访时表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当前资本市场炒这个统一大市场的概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交通、物流,二是供销社。但这两方面很片面,存在很大误区。真正的统一大市场是打破了过去很多不能由资本市场定价的形式,不能进行交易的资产可以进行重新交易,并且是具有竞争性的公平价格进行交易,这会扩大整个资本市场的范围,深化资本市场发展。


财联社:国常会指出,要深入开展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把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障碍掣肘破除掉。据你观察,目前有哪些障碍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刘志彪:总体来看,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横向的地方政府层面的问题,中国的改革是按照行政分权来改革,统一大市场形成过程当中遇到的行政分权就产生分割效应。当前经济运行中,市场分割与政府保护不是主要表现在最终的产出品市场上,而是主要表现在投入品市场上,如招商引资、数据要素、劳动力流动、土地市场交易、资本市场等方面。


二是是来自企业,包括与行政权力有关的国有企业垄断、平台型企业的垄断,以及一些具有市场势力的垄断企业,也可以使统一大市场分割化。


三是纵向的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对市场带来的分割效应。比如控制土地要素的配置;再比如一些限制股权资本一体化交易的政策等等。就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问题来说,目前每个省份都限定可办一个股权交易市场,这些市场的跨区域经营都受到纵向严格限制,都只能接受本地企业而不能接受外地企业来本地交易市场挂牌。此外,还有政府制造横向政策特区,形成优惠政策洼地,人为造成地区间竞争条件的不平等。


财联社:如何看待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资本市场(A股市场)的影响?


刘志彪: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资本市场影响会非常大,比如说数据市场的建设,数据交易会使得资本市场的价值得到重估,使原来没有价值体现的东西增值很多。再比如土地市场,有很多农业类的上市公司拥有很多土地,如果没有市场不能交易,就不会体现应有的价值,价值只有交易后才能显现。


当前资本市场炒这个统一大市场的概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交通、物流,二是供销社。但这两方面很片面,存在很大误区,真正的统一大市场是打破了过去很多不能由资本市场定价的形式,不能进行交易的资产可以进行重新交易,并且是具有竞争性的公平价格进行交易,这会扩大整个资本市场的范围,深化资本市场发展,提高上市公司市值,影响非常深远。


财联社:如何理解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刘志彪:在统一大市场当中,政府处理其内部关系的过程,我们称之为行政性分权,就是过去中央把过去大包大揽的事情交给地方,这样实现了市场运行中地方政府这种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并有很大的动力推动增长与发展。但这样的一种改革没有涉及到经济性分权,就是政府和市场分权。目前改革遇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市场和政府的界限不清晰。


具体表现为就是政府的职能和市场的职能,究竟哪些属于政府要做的,哪些属于市场要做的,尤其是地方政府这方面,地方政府在行政性分权改革当中,其实变成了一个变相的市场主体,并参与竞争,以及对市场干预,这也是导致市场分割、政府保护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我们还经常可以观察到,地方政府可以为了增加自身的利益而倾向于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运用产业政策追求市场盈利,而不是追求公共服务,以在短期中获取最有利于己的产值和财政等收入,如在流通、融通、交通、通信、电力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此类问题。


如果进行经济性分权改革,就是把政府的归政府,企业的归企业,市场的归市场,把地方政府过去抓在手上的一些经济权力逐步交给市场、企业,地方政府专门做一些区域发展协调、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的工作等,那么就会打破统一大市场的行政壁垒。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目前中国的地方政府高度参与市场竞争,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过去是我们的优势,但对建设统一大市场确实是严重的壁垒。


财联社:你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哪些建议?


刘志彪:对三类阻碍的主体有一些建议。一是企业方面,平台企业要认真贯彻反垄断法,让其对中小企业进行公平交易;另外对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也要给出具体的界限,加重处罚力度,避免行政垄断。建议我国在有序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时,可以从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做起。建议可以在长三角地区围绕股权交易方面,开展区域间市场一体化等试水。


我国各个地区不仅自然条件各异、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而且历史传统、文化习惯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如果不顾实际条件盲目推进,不仅起不到实际效果,而且可能会导致区域发展的进一步失衡。


对地方政府来说,在当前国内外形势情况下,马上推进经济性分权改革也很困难,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对积极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有些制度可以赶紧建立起来,比如给地方政府行为制定负面清单,对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的进行约谈、公布。针对要素市场资源流动不畅这个突出问题。应着力推进价格改革和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数据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同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同时,用国内的这个大市场吸引全球生产要素,为世界经济增长做贡献,也为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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