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8日,在江苏省独角兽瞪羚企业联盟“借船出海、制造焕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会第16期活动现场,协众国际热管理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长葛红兵亲述出海建厂、成功实现营收目标的重要决策点与经验,为企业家走进摩洛哥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和可复制的做法。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受邀参加分享会。
协众国际热管理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众国际”),始建于1994年,是生产汽车空调、散热器的专业企业,总部位于南京,并在北京等全国多个城市及海外的摩洛哥进行布局。谈及摩洛哥建厂历程,葛红兵董事长回顾道,自2015年团队前往摩洛哥实地考察,2016年开始在摩洛哥投资建厂,开拓国际市场。协众国际物美价廉、质量上乘的产品以及高效良好的服务态度使得国外企业对中国的汽车零部件印象有了大幅的提升与改观,目前企业已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同时与STELLANTIS集团、德国大众、奔驰戴姆勒、日产尼桑、雷诺等品牌合作,也正在接洽比亚迪、蔚来、合众、零跑、特斯拉等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
一、为什么选址摩洛哥?
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摩洛哥,是非洲西北部的一个沿海阿拉伯国家,东部以及东南部与阿尔及利亚接壤,南部紧邻西撒哈拉,西部濒临大西洋,北部和欧洲汽车制造工厂西班牙、葡萄牙隔海相望,交通十分便利,是非洲大陆距离欧洲最近的国家。同时连接了非洲大陆和阿拉伯国家,成为了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 摩洛哥是非洲第五、北非第三大经济体。摩洛哥政府注重加强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摩洛哥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1800公里,四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均已通高速公路。同时,摩洛哥国内有多个国际机场,与欧洲主要城市有直飞航班;其公路和铁路系统也较为发达,方便游客往返于各个旅游目的地之间。摩洛哥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其汽车制造业成为通往非洲和欧洲的门户,这一战略要地成为了吸引全球工业投资的关键因素。
2.具有一定的汽车产业基础
摩洛哥是非洲第一大汽车生产国,2023年汽车年产能为70万辆,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00万辆。摩洛哥生产的汽车主要出口欧洲市场,在对欧乘用车出口方面,摩洛哥明显超过了中国、日本、韩国和美国等汽车生产大国。摩洛哥汽车行业产业链涵盖近300家企业,包括法雷奥(Valeo)、德尔福(Delphi)以及电装(Denso)和李尔(Lear)等世界各地的汽车制造商以及中国制造商中信戴卡、森麒麟等。通过在摩洛哥的建厂投资,协众国际拿到了与欧洲雷诺工厂的订单,走进了欧洲市场。欧洲雷诺之所以选择协众国际,一方面是因为企业本身反应快速,他们所提出的要求,企业能够立即完成;另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服务态度很好,通过线下见面来进行合作洽谈。
协众国际在摩洛哥的工厂
3.经济开放程度高、发展规划目标明确
摩洛哥与欧盟、美国、土耳其等5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覆盖10亿人口的大市场,使得摩洛哥汽车行业可以免关税出口到这些国家。2019年加入非洲大陆自贸区,同时正在与南美南方共同市场、加拿大和俄罗斯商谈自贸协定。除磷酸盐等极少数战略产业外,所有行业均对投资者开放。法国汽车制造商雷诺和标致—雪铁龙两大集团正是基于上述优势,将摩洛哥打造成低成本汽车生产基地,面向欧盟和阿拉伯国家出口。汽车组装厂的设立必将带动上游零配件企业在摩洛哥投资设厂,从而带动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发展。
4.给予一定的税收和财政补贴
在摩洛哥政府设立的汽车城内(丹吉尔和肯尼特拉各一个),前5年免征公司所得税,之后15年综合税率为8.75%。此外,摩洛哥政府还对在摩投资的部分汽车零配件厂商给予补贴,包括线缆、汽车内饰、金属冲压和蓄电池四大领域的11个细分行业,在这11个行业中投资的第1—3家企业可获得最高投资额30%的补贴。除上述补贴外,摩洛哥政府还通过接触哈桑二世基金以及工业和投资发展基金来提供投资激励措施。
5.劳动人口素质相对较高,摩洛哥政府大力推进汽车领域人才培训;人力成本具有竞争力
在汽车产业集聚地丹吉尔、卡萨和肯尼特拉建设了四个汽车业人才培训机构(IFMIA),2010—2015年培训了7万名人才,其中管理人员1500名、工程师7000名、技术人员2.9万名、操作者3.25万名。此外,政府还对人员培训进行补贴。摩洛哥34岁以下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64%,劳动人口有1200万,拥有超过300所公立和私立高等院校,在校学生17.5万人。自2023年9月1日起,摩洛哥法律规定非农业最低时薪为16.34迪拉姆(约合4.45美元),远低于欧美国家平均水平。
6.政局稳定、与中国关系友好
近年来,摩洛哥政局总体保持稳定。中国与摩洛哥于1958年11月1日建立外交关系,摩洛哥是第二个与新中国建交的非洲和阿拉伯国家。建交65年来,中摩双方始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真诚合作,两国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摩洛哥是首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对与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寄予厚望。另外,摩各界对共建“一带一路”有着高度共识,认为这是助力摩实现国家发展目标、践行发展伙伴多元化、充实中摩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机遇。同时,摩洛哥也是唯一一个开设三家孔子学院和一家中国文化中心的阿拉伯国家。
近年来,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中摩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达到新水平。比如,工业园区方面,两国元首共同支持的穆罕默德六世丹吉尔科技城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已具备接待中国及其他国家投资企业入驻的条件;汽车产业方面,总投资超6亿美元的中信戴卡北非工厂落户摩肯尼特拉大西洋保税区,成为中国迄今在摩最大投资项目。青岛森麒麟轮胎公司近期也宣布将斥资3亿美元在摩建厂,包括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在内的多家中国企业也有意在电动汽车锂电池生产方面进行投资。
综上所述,目前汽车产业是摩洛哥政府“加速工业发展计划”中重点规划和发展的产业。近年来,对外贸易优势协议、明确的发展规划、政策利好和汽车人才的大量培养等多种优势都助推汽车产业成为摩洛哥第一大出口创汇产业。当前,摩洛哥汽车产业投资主要以汽车组装为主,而汽车组装厂的设立将带动上游零配件企业在摩洛哥投资,从而带动摩洛哥整个汽车产业链的发展。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出海”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只有融入世界市场,才能更好的发展。
虽然近年中国与摩洛哥合作愈发密切,但投资者切不可盲目乐观。摩洛哥国内政局相对复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法规体系与国内相差较大,投资者应当审慎面对并处理这一系列阻碍。同时,摩洛哥当局也已出台一系列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当局动向,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充分利用政策优惠,制定行之有效的投资策略。
二、企业出海应注意哪些事项?
1.可能面临的困难
一是企业涉外交往过程中对证据意识要求高。我国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习惯“重质量、轻留痕”“重产品、轻保护”,自主创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商业数据的过程化、全链化、针对性的法律保护能力不足,预防性的布局保护措施缺失。在国际经贸过程中,一旦遭到外方以知识产权责难或侵权时,无法高质量举证抗辩或有效维权。考虑到时间、展业、商誉、机会成本等因素,往往选择忍辱退让,不仅助长对方嚣张气焰,也对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护国际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企业遇涉外纠纷时对举证能力要求高。我国企业在经营管理、国际贸易过程中,在留存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使用、流转证据,商业秘密信息管理、商业数据处置方面,普遍缺乏专业的证据保全指导服务,自主固定取证证明时证据片面、孤立、缺乏公信力等情况时常出现,导致证据不被外国机关采信。由此在国际贸易摩擦处置中处于被动局面,疲于应付,不仅自身合法权益无法有效实现,而且在国际贸易体系规则建设中也无法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
三是法律法规复杂多样、合规性要求高。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政策监管、法律法规复杂多样,对企业的合规性要求很高。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政策也经常会发生突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合规风险,企业必须根据当地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海外业务。
四是不同国家和地区间人文差异大、企业管理难。各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文化、习俗及观念带来认知差异,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不顺畅,从而发生工作习惯冲突,企业的管理难度加大。比如:企业是否了解当地的文化、理念、风俗和信仰?是否了解当地工会和管理层的关系?如何留住本地人才?
2.日常应对经验
一是根据境外目的国监管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制度;
二是建立境内外法务一体化团队,强化市场风险尽职调查与内部风险识别评估;
三是建立、完善合规体系并制定配套合规制度,重点关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管理;
四是对主营业务的漏洞进行修复和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内部违规行为上报制度、合规奖惩机制;
五是建立合规文化建设和合规人才培训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人员协助;
六是建立对外沟通响应机制以及争议解决处理机制。
3.对突发情况的应对建议
在常规的制度搭建以及定期检查都完善的情况下,企业仍可能遇到突发风险事件,例如境外监管要求变化、品牌知识产权和汽车质量投诉/诉讼、境内外海关稽查缉私、供应商/物流商/经销商等商业伙伴交易纠纷等问题。根据我们此前曾协助大量的贸易企业处理应对海关稽查缉私调查、知识产权保护、应对举报投诉等紧急事件的项目经验,我们建议企业在设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应关注如下环节:
一是快速识别风险事件:建立信息接收与响应机制,第一时间信息梳理并形成事件报告,对风险类型进行初步归类分析,以便企业决策处理方案;
二是明确应急处理方案:根据事件轻重缓急程度,设立应对小组,评估决策针对此事件的投入以及是否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做好律师资源库的筹备。
三是落实应急处理措施:确立了方案可同步推进,核心环节在于证据的收集以及应对文书的起草,如何“讲好一个故事”,需要法务团队与律师团队共同的商讨,并根据企业特质进行“量身定做”。
四是总结与提升:事件处理完成后,就该事件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反思总结,转化为合规制度体系的完善以及后续内部合规检查的重点,形成有效的风险处理闭环。
张瑜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陈东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