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杰:开征物业税,绕不过的十大门槛

发布时间:2009-11-11 文章来源:长三角作者:沈晓杰


摘要:<正> 在刚刚公布的由国务院同意并转发给各地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赫然的出现了"物业税"。在该"意见"的第九条(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第一次明确把"研究开征物业税"列入了国家2009年度的"改革重点"之一,并将由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虽然对普通人来说,物业税似乎还是一个陌生的"新事物",但几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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