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德华:论中国税制体系中增值税的定位

发布时间:2012-10-02 文章来源:南京大学学报作者:汪德华


摘要:增值税是当前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很多学者认为,由于增值税不利于改善收入分配,因此在中国未来的税制体系中仅是一个过渡性税种。然而在国际上增值税却广受赞誉,且在各国税制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在全球化时代因其稳定的筹措税收收入的功能更具重要性。中国增值税的税负并不高于发达国家。以增值税无法改善收入分配来否定其主体地位,无论在理论上还是政策上都不能成立。因此,未来中国应继续坚持增值税在税制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完善增值税税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09&ZD031);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创新项目;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科研基金;

关键词:增值税; 税制改革; 收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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